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《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执法检查
2023-05-05 12:03:1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江林 | 作者:刘 辉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61458

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5月5日讯】5月4日,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梅率检查组对永兴县贯彻实施《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
据了解,《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,属郴州市首部城市管理综合性法规,从根本上解决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管理难度大、责任主体不明晰、执法中无专项法规可依等问题。为进一步督促永兴县贯彻执行《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,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,创造干净、有序的城市环境,促进文明卫生县城建设,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将分5个检查组,在各乡镇(街道)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,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。

座谈会上,检查组认真听取了与会单位就部分市政项目的规划、户外广告设置、门面招牌整治、车辆清洗场所管理、城区生活垃圾、餐厨垃圾、建筑垃圾等的收集、运输和处置、老旧小区的卫生管理等情况的汇报和意见建议。

王梅充分肯定了大家对执法检查的高度重视,强调要持续加强对《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的宣传,加大执法力度,破解工作难题。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,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建设管理水平,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。检查组要将收集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纳好,以便更好推进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。

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志罡参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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